CNAS秘书处2013年9月对深圳某实验室进行专项监督评审时发现,其存在多份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问题。具体情况为:
① 某2份检测报告中,测试人为杨某,审核人为蔡某某。对应原始记录中的测试人为蔡某某,审核人为梅某;
② 某份检测报告中,测试人为杨某,对应原始记录中测试人为蔡某某;
③ 某份检测报告的检测日期为2013年3月20日,检测环境温度为23.5℃,相对湿度61%,测试人为蔡某某,审核人为杨某,批准人为邱某某。对应原始记录中显示,测试开始日期为2013年7月5日,结束日期为2013年7月12日,环境温度为24.6℃~25℃,相对湿度为55%,测试人为蔡某某,审核人为梅某;
④ 某份检测报告中的检测产品型号为FB-LW5、FB-LW6、FB-LW7,检测时间为“June 24 to July 03,2013”。对应原始记录检测产品型号为FB-DW4,检测时间为“June 24 to July04,2013”;
⑤ 某2份检测报告中,审核人为杨某,测试设备型号为WT210和AF-110101G,对应原始记录中审核人为梅某,测试设备型号为SIM-9106和8716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