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中该注意哪些事项?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查什么?自行监测是指排污单位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自行监测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如不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将会受到相应处罚。自行监测是支撑排污许可制实施的重要举措,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更是排污单位应尽的法律责任。 企业在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中该注意哪些事项?
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查什么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优先顺序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自行监测方案应包括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方法和仪器、质量控制措施、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结果公开时限等内容。重点检查监测方案编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 2.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情况 检查排污单位是否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通过查阅自行监测原始记录检查监测全过程的规范性,原始记录包括现场采样、样品运输、保存、交接、分析测试、监测报告等。 自动监测检查包括站房建设标准化、排污口规范化、设备运行维护记录、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等方面,废水流量计还应关注设备检定等情况。 3.自行监测结果的报送 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是否已联网并稳定上传数据;是否通过“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等平台录入手工监测数据,数据录入是否完整、一致、及时等。 4.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 对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档案,对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布的自行监测信息进行逐项检查。检查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等。 5.对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检查 委托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自行监测的,还应检查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检测资质、能力范围、采用的分析方法适用性等,必要时可赴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包括样品采集、运输、保存、交接、分析测试、设备使用维护记录(检定、校准、期间核查)、试剂耗材等保存、实验室环境等以及检测人员持证情况。 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情形判别 1、监测方案不规范
一、对于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简称《总则》)进行排污申报的企业,其自行监测应如何填报? 1.《总则》适用范围明确: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简称“行业技术规范”)的,执行行业技术规范,无行业技术规范的,执行本标准(《总则》);涉及通用工序的,执行通用工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附录 2 《总则》废气排放自行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的监测设备,按照规定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三、当排污单位现状监测条件不能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时(主要体现在技术规范要求采用自动监测,但现状未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情况),在排污许可证申请时应如何填报自行监测内容? 1、根据《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环环评〔2020〕19号),按照行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或者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而未安装或使用的,属于环环评〔2020〕19号中规定的“其他”类。排污单位在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中“是否需改正”一栏应选择“是”,核发部门按规定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时限为3个月至1年(如该企业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整改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 四、排污单位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是否需要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如何开展验收?验收是否有时限要求?若未按时限要求完成验收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1、自动监测设备联网要求 素材来源:环保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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